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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全福今年63歲了,按照相關規定,他60歲時可以從單位領一筆不少於1000元的計劃生育獎勵費。可原單位一直拖著不給,計生部門督辦介入也沒用,而與他有同樣遭遇的老人有500多位。
  政策執行
  計生獎勵費始終不發
  李全福是從北京電磁線廠退休的。他只有一個女兒,早在1980年就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按照2003年出台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根據此條例的實施細則,這樣一筆獎勵費用,“有工作單位的人員, 由所在單位發給。”
  2010年8月17日,李全福年滿60周歲,他找到了北京電磁線廠,可單位工作人員說:“廠子效益不好,暫時沒錢。”此後,李全福又多次找到單位,但一直沒有解決。如今,北京電磁線廠已從丰台大紅門搬到房山區,大紅門那兒的辦公室仍有人留守。“前天,我帶著女兒又去了一次,可留守人員還是倆字,沒錢。”李全福說。
  李全福說,為了這事兒,他查了北京市計生條例,發現其中第43條規定:“對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不落實本條例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和優待政策,有關當事人可以向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舉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督促落實,並對當事人維護合法權益予以支持。”
  由於北京電磁線廠原在丰台區,李全福聯繫了丰台區計生委。丰台區計生委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針對李全福的問題,他們啟動了督辦程序。所謂“督辦”,是指正式給北京電磁線廠發文件,要求對方按照規定執行,解決問題。
  昨天,記者聯繫北京電磁線廠,工作人員仍說,“廠子的效益不好”。他還說,目前有500多位退休人員的計劃生育獎勵費沒發。不過有退休工人反映,廠子有不少老廠房對外出租,有一定的收益。
  隨機調查
  不同單位執行辦法不同
  在採訪中,記者隨機調查了20位退休老人獎勵費領取情況。他們中大多數人從單位領到了1000元的計劃生育獎勵費。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表示,辦退休手續時,只要拿著檔案里的獨生子女證明材料,很順利就可以領到錢。
  從會計師事務所退休的李女士表示,“我退休時,聽說有這筆獎勵,專門向單位要了,可單位說,我們知道這政策,但是不執行。”還有一名從工廠退休的老人遇到情形與李全福類似,單位也是說效益不好,就一直拖著沒發這筆錢。
  單位效益不好的人領不到1000元獎勵費,那單位破產的人豈不是更難領到錢?丰台區計生委的工作人員說,如果單位破產清算了,年滿60歲的人則可到所屬地區辦事處領取這筆獎勵費用。這樣說來,單位破產的人領取計劃生育獎勵費反倒比廠子還在的人更方便。
  記者手記
  計生獎勵費不應是糊塗賬
  1000元,在今天看來不算很高的一筆費用,但對於那些收入不高的退休人員來說,確實可補貼家用。
  這筆計劃生育獎勵費,是國家對那些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的獎勵,也是一份承諾,感謝他們為國家做出的特殊貢獻。這樣一筆錢,不應該是筆糊塗賬,更不能因為單位性質的不同就出現不同的結果。
  北京廣衡律師事務所的趙三平律師說,既然有明文規定,每個企業都應該執行。丰台區計生委工作人員說:“沒領到錢的退休人員,確實可以去法院起訴。法院判下來了,可以要求強制執行。”
  本報記者 許前程 J198  (原標題:500老人領不到計生獎勵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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