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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決被告人張淑俠死刑,緩期2年執行。”法槌落下,歷時近半年的陝西富平“產科醫生販嬰案”於14日上午融資初告段落。
  來國峰,第一個揭開張淑俠真面目的孩房屋貸款子父親。去年7月,找張淑俠接生的他們在張告知其孩子有先天性傳染病後就放棄了孩子,後來在一個當網站編輯親戚的提醒下,他到醫院提出“活要見人、死要見屍”的要求,未果。後報案,最終引爆產科醫生販嬰案。
  昨天,得知張淑俠案一審宣固態硬碟判,來國峰特意從家趕到渭南中院旁聽。
  “張淑俠一審死緩是她罪有應得,對於這個判決我比較滿意。但她給我家帶來的傷害至今還沒有一個說法,我準備繼續為兒子討個公道。”昨天下午,本報記者打通了來國峰的電話,他表示自己要通過法律捍衛權益,先狀告租賃製冰機富平縣婦幼保健院,申請索賠。
  法院:張淑俠永慶房屋主觀惡性極大,應從嚴懲處
  公開宣判在陝西省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在審判長宣讀判決書的15分鐘內,曾經的“產科技術權威”張淑俠獃立在被告席上,沒有了往昔的自信與榮耀。
  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淑俠以獲利為目的,將多名嬰兒拐賣給潘某某等人,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公訴機關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公訴機關認為張淑俠拐賣兒童致1人死亡的情節不能成立,但該名嬰兒被拐賣後,相關人員認為該嬰兒已死亡將其拋棄在垃圾溝內,張淑俠應承擔該嬰兒被拋棄無法找到的責任。
  法院認定,被告人張淑俠身為醫務人員,利用診療之便,採取編造嬰兒感染難以治愈疾病,身體有畸形等手段,拐賣新生嬰兒多人,其行為違背職業道德和社會倫理,主觀惡性極大,社會影響惡劣,情節特別嚴重,張淑俠雖有坦白情節,但綜合全案犯罪事實依法應從嚴懲處。
  依據刑法相關規定,判決被告人張淑俠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張淑俠當庭表示,將“考慮一下”是否上訴。
  截至2013年8月9日,富平縣公安局接到群眾報案55起,其中涉及張淑俠的26起,立案查實6起,其他正在核查中。西北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副教授陳京春說:“雖然張淑俠涉案26起,但目前有足夠證據起訴她的只有6起,這是建立在‘不冤枉一個好人’的前提上的。如果在今後,還有其他的案子能夠查證屬實,可以繼續追究她的刑事責任。”
  受害者來國峰:好好的家被毀了,我要告醫院申請索賠
  在半個月前的庭審中,張淑俠流下了悔恨的淚水:“我對不起受害家庭,也對不起我的家人。”張淑俠的道歉,來國峰從媒體報道中獲知了,但是他至今不能諒解張淑俠對他們一家人的欺騙。
  “張淑俠比‘人販子’更可惡!”來國峰憤然地說,“她有這麼好的工作和生活,也不缺錢,為什麼要做傷天害理的事?”
  “張淑俠一審死緩是她罪有應得,對於這個判決我比較滿意。但她給我家帶來的傷害至今還沒有一個說法,我準備繼續為兒子討個公道。”昨天下午,本報記者打通了來國峰的電話,他表示自己要通過法律捍衛權益,先狀告富平縣婦幼保健院,申請索賠。
  來國峰說,他已在今年1月7日將起訴書交到了富平縣法院,但目前法院尚未給他立案通知。“我今天還打電話咨詢法院,工作人員說讓我等通知。”來國峰說,自己的兒子雖然找回來了,但兒子一齣生就被賣到外地,遭遇這場本不應該的離開親身父母之痛,而且他整個家庭生活也因此事發生巨變,目前妻子董珊珊回到娘家不願回來,兒子只能由他跟父母照顧。
  來國峰說,“我們家本來生活好好的,我出去打工,媳婦在家看孩子,我們感情也還行。後來張淑俠說媳婦有梅毒,我們倆就開始吵架,她懷疑我我懷疑她。再後來,雖然兒子找回來了,但媳婦和她娘家人就生氣,怪我為啥當時相信醫生的話放棄孩子。現在她在娘家,我也叫不回來。兒子目前吃奶都是問題,只能買奶粉。”來國峰表示家裡經濟很困難,他正發愁以後的日子怎麼過呢。
  來國峰還指出,自從案發後,不管是婦幼保健院和張淑俠方面都沒有給他一個滿意的答覆。此外,同為被張淑俠拐賣孩子的幾戶家庭,彼此間也沒聯繫,所以他只能單打獨鬥,先狀告醫院要索賠。
  昨天記者也打通了董珊珊的電話,她直接表示自己與來國峰已在兩個月前離婚,兒子給了男方,“當時張淑俠說我有梅毒,公公婆婆就對我產生了不滿,我與來國峰也互相猜忌,後來雖然兒子回來了,但矛盾並沒有真正解決。”但對於董珊珊所說的已離婚,來國峰是否認的,他表示自己還準備去叫她回來。
  不管離婚與否,這個家庭的和美已經被打破。“說起來,這也都是張淑俠造的孽。”這是來國峰與董珊珊共同的一句話。
  從技術權威到人販子
  “販嬰醫生”張淑俠的
  雙面人生
  1981年,23歲的張淑俠從華山冶金醫專畢業,成為一名醫生。後經努力成長為富平縣婦幼保健醫院產科副主任。從醫30餘年,不久將正式退休。
  在同事眼中她是“技術權威”。前來醫院就診的產婦中,許多人是她的同鄉、同學,或與她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出於對其醫術上的認可,一些人甚至“托關係”“找熟人”,千方百計請她接診。
  可2013年12月30日庭審中,張淑俠被檢察機關指控參與6起販賣嬰兒案件,並致1名嬰兒死亡。但她本人並不完全認為主觀上有犯罪動機,“我只是說產婦有病,並沒有說孩子有病,是她們自願放棄孩子的。”
  據張淑俠供述,她與人販子潘某某相識於一次門診治療,得知其兒子兒媳無法生育,便想幫助潘某某要一個孩子,而醫院內確實有父母主動放棄孩子的情況存在。直到最後,她都辯稱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在犯罪。“我不認識潘某某,不瞭解她的過去,根本不知道她是人販子。”
  儘管一再為自己的行為開脫,但篡改病歷、在不能確定孩子有缺陷的情況下便勸說父母放棄、有償販賣等行為表明,張淑俠已觸犯法律。事實清晰勾勒出她販賣嬰兒的“犯罪路徑”:勸說產婦放棄嬰兒——聯繫同伙迅速出手——人販對嬰兒“二次售賣”。
  檢察機關認為,本案涉及6起犯罪事實中,有3起錶面上是家屬自願放棄嬰兒,但前提是張淑俠告知家屬嬰兒患有嚴重疾病。事實上,她並沒有對嬰兒進行檢查。另外3起雖然為父母主動放棄,但在新生兒因缺陷而父母自願放棄的情況下,醫護人員作為中介促成收養關係,如果沒有主動或被動獲利行為,一般不追究刑事責任,但“張淑俠的行為並非如此”。
  時至今日,一些因張淑俠欺騙而失去孩子的家庭,仍對其販嬰行為難以置信。在他們看來,這位技術高超、家境殷實、為人和善的中年婦女,實在沒有主動販嬰的理由。
  來國峰說,妻子住院期間,張淑俠大夫“態度挺好的,人也不錯”,幾年前自己大女兒出生時的孕檢就是找她做的。
  幾年前的一次同學聚會視頻中,身為組織者的張淑俠神采奕奕。1998年以來獲得的15份榮譽證書證明瞭張淑俠職業生涯曾經的輝煌。
  2013年12月30日庭審現場,出庭作證的昔日同事依然稱她為“張主任”或“張大夫”。辯護律師甚至出具了多名患者聯名為她寫的請願書。
  然而,請願書被出具的那一刻,坐在被告席上的張淑俠突然泣不成聲,將頭深深地埋於兩腿間。
  檢察機關認為,“醫德缺失、法律意識淡漠”“高額利潤的誘惑”“長期未被髮現心存僥幸心理”,是張淑俠違法犯罪的幾大動因。 據新華社
  (原標題:兒子回來了家卻毀了都是張淑俠造的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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