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萬寧(海南)12月23日電記者邢東偉 通訊員 殷瀟瀟 翟小功 居住在海南省萬寧市的一名文昌籍男子在駕駛轎車行駛至某路段時,因操作不當而碰撞到他人同向駕駛的摩托車,造成他人當場死亡和兩車輛不同程度損壞的後果。今日,海南省萬寧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該名男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經查明,2014年3月14日4時,鄭某駕駛一輛轎車從興隆太陽河橋頭沿溫泉大道往金銀島大酒店方向行駛,當行駛至樂今宵酒店前路段時,因操作不當而碰撞到由李某同向駕駛的二輪摩托車,造成李某當場死亡和二車不同程度損壞的後果。交通事故發生後,鄭某逃離現場,並於當天下午向公安局投案。經認定,鄭某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李某無責任。  (原標題:男子駕車不當引碰撞致他人車損人亡並逃逸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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